松山湖北区十路道路新建工程(完善工程)评标报告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松山湖北区十路道路新建工程(完善工程)
2、建设地点:东莞市松山湖
3******委员会
4******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路线总长约573.722米,实施长度为493.021米;本次分A、B线设计,其中A线长度为231.431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双向4车道,为新建道路,城市支路等级,设计速度30km/h,沿线现状主要为荒地,主要设计内容有路基、路面、交通、给排水、电力、通信、照明及绿化等;B线长度为261.59米,道路红线宽度15米,双向2车道,现状机动车道为混凝土路面,需改造为沥青路面,城市支路等级,设计速度30km/h,沿线现状主要为混凝土路面及整平路基,主要设计内容有路基、路面、交通、通信、照明、综合管线提升加固等。
6、计划工期:22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5月26日(具体以开工令时间为准),计划竣工验收日期:2026年01月03日。
7、项目投资金额:******元。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松山湖北区十路道路新建工程(完善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工程;2、交通工程;3、给排水工程;4、电气工程;5、绿化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委员会成员名单: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专家六、专家七、专家八、专家九;
(三)开标记录:
1、2025年05月13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7)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的单位共20家。经系统辅助及人工审查,其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共18家,不通过的2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为止,共19家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共1家投标单位未解密。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通过符合性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共18家。
5、投标人对符合性审查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6、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数据打包并同步到评标系统。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有限责任公司 |
2 | ******有限公司 |
3 | ******有限公司 |
4 | ******有限公司 |
5 | ******有限公司 |
6 | ******有限公司 |
7 | ******有限公司 |
8 | ******有限公司 |
9 | ******有限公司 |
10 | ******有限公司 |
11 | ******有限公司 |
12 | ******有限公司 |
13 | ******有限公司 |
14 | ******有限公司 |
15 | ******有限公司 |
16 | ******有限公司 |
17 | ******有限责任公司 |
18 | ******有限公司 |
(五)废标情况说明:无废标的情况。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优先。 (2)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 (******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所填报项目经理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已由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所填报项目总工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已由拟委任的项目总工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如投标人不具备拟分包工程所需的某专项工程相应资质或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投标文件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款否决投标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要求,投标文件报价信封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10项要求;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及最高评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报价信封投标值一致。【适用于工程量固化清单报价时】 (8)投标人若填写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未出现缺项、缺页;书面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报价信封投标值一致。【适用于采用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报价时】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银行出具的******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 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A): 40 分 主要人员(B): 40 分 其他因素 (C) 技术能力: 20 分 履约信誉:0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的评审: (1)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报价信封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小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启动澄清程******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当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因此种情况被否决;或当因此种情况被否决部分投标人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委员会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5名(不少于3名但不足5名时,按全部实际数量)通过详细评审。 注:本条所述“名次”包含了并列的情况;如名次为 1,1,3,4,5,则前 5 名为 5 家投标人;如名次为1,2,3,4,5,5,则前 5 名为 6 家投标人,下同。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2 (1) | 施工组织设计 | 10分 | 工期保证 体系及保 证措施 | 10分 | (1)进度控制措施得当,对本项目的工期重要性理解特别透彻,对地形地貌特征、重点工序、天气、关键设备故障、与其他承包人衔接、社会环境等问题有切实可行的应对或应急方案,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 性 高 , 得8~10分 (满 分 分 值 的 80%~100%); (2)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基本可行, 内容较为充实、全面的,得 6~8 分(满分分值的 60%~80%);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 6 分(满分分值的 60%)。 | |
20分 | 质量、安 全保证体 系及保证 措施 | 20分 | (1)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透彻的认识,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有深刻的认识和合理的预见,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应科学、充 分,能有效处理各种突发问题的,得 16~20分(满分分值的 80%~100%); (2)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一定的认 识,基本能合理的预见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并有相应的应 对措施,应对措施较为科学、充分,基本能有效处理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的, 得 12~16分(满分分值的 60%~80%);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 12 分(满分分值的 60%)。 | |||
10分 | 环境保 护、文明 施工保证体系及措 施 | 10分 | (1)对本项目的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作有 独到的见解,能制定科学的措施,施工做到符合环保的要求,对文明施工有相应的 措施,能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的,得 8~10 分(满分分值的 80%~100%); (2)对工程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作制定有相关的措施,基本能满足本项目环保及文 明施工的要求的,得 6~8 分(满分分值的 60%~80%);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 6 分(满分分值的 60%)。 | |||
2.2.2 (2) | 主要人员 | 40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分 | (1)项目经理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最低要求时,得 10 分; (2)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加 5 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资格的,加 2.5 分。 (3)每担任1 个类似工程施工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900万元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岗位工作经验的,加 5 分,最多加 10 分。 注:类似工程的认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 款。 | |
项目总工 任职资格 与业绩 |
15 分 | (1)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最低要求时, 得 9 分; (2)具有壹级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加 6 分,具有贰级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加 4 分(仅按上述所属较高的计分标准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 | ||||
2.2.2 (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5分 | 投标人自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获得的奖项: (1)获得国家级或部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 15 分; (2)获得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 5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以上(1)至(2)二个小项合计最高得15分。 注:①类似工程的认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 款。②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如果提供相关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时,尚须同时提供该颁奖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计分;③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④ 若属于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上述所属较高的计分标准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⑤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不含“QC及工法”奖项。 | ||
业绩 | 5分 | 投标人自 2020年 01 月 01日至今承接过单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1)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每项得 2.5 分,本小项最高得 5 分; (2)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每项得 5 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以上(1)至(2)二个小项合计最高得5分。 注:①类似工程的认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款。②上表所述施工业绩必须为投标人独立完成的业绩,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完成施工内容的业绩或以分包形式承接项目中部分施工内容的业绩[施工与设计或咨询或勘察等组合在一起一同发包的业绩除外,如为施工与设计或咨询或勘察等组合在一起一同 发包的业绩,则必须为承担项目中所有施工任务的一方,并以业绩中施工部分内容为准]。③有效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或签发日期为准,一个合同为 1 个业绩,并仅按上述所属较高的计分标准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④合同金额以业绩合同中数据为准,以承包合同价为准,承包合同未载明合同总价的,以工程结算资料复印件(工程结算资料须能反映结算双方已盖章确认结算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金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合同的,不以累加的合同额作为代表工程业绩。 |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施工组织设计(A) | 主要人员、其他因素(B+C) | 综合得分 | 备注 |
1 | ******有限公司 | 37.45 | 60 | 97.45 | |
2 | ******有限责任公司 | 36.77 | 60 | 96.77 | |
3 | ******有限公司 | 36.62 | 60 | 96.62 | |
4 | ******有限公司 | 36.56 | 60 | 96.56 | |
5 | ******有限公司 | 36.37 | 60 | 96.37 | |
6 | ******有限责任公司 | 33.88 | 60 | 93.88 | |
7 | ******有限公司 | 33.75 | 60 | 93.75 | |
8 | ******有限公司 | 28.23 | 60 | 88.23 | |
9 | ******有限公司 | 27.66 | 60 | 87.66 | |
10 | ******有限公司 | 27.54 | 60 | 87.54 | |
11 | ******有限公司 | 27.41 | 60 | 87.41 | |
12 | ******有限公司 | 27.28 | 60 | 87.28 | |
13 | ******有限公司 | 27.27 | 60 | 87.27 | |
14 | ******有限公司 | 27.07 | 60 | 87.07 | |
15 | ******有限公司 | 27.55 | 55 | 82.55 | |
16 | ******有限公司 | 27.53 | 55 | 82.53 | |
17 | ******有限公司 | 27.09 | 50 | 77.09 | |
18 | ******有限公司 | 28.22 | 47.5 | 75.72 |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有限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
3******有限公司
4******有限公司
5******有限公司
6******有限责任公司
7******有限公司
8******有限公司
9******有限公司
10******有限公司
11******有限公司
12******有限公司
13******有限公司
14******有限公司
15******有限公司
16******有限公司
17******有限公司
18******有限公司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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