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医学实验中心中医药实验平台系统完善及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接受采购人(******学院医学实验中心)的委托,对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学院医学实验中心中医药实验平台系统完善及能力提升项目
2. 招标编号:25CNIC01-8000
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 采购预算: 人民币667.8万元
5. 项目用途:实验室检测
6. 项目基本概况:包1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台/套) | 简要技术需求 |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含电化学检测器) | 1 | 用途:可广泛用于药物研发,药物质量控制,杂质分析,生命科学研究,如氨基酸分析,天然代谢产物分离,脂肪酸分析等,中药配方颗粒,经典名方等领域。 | 110 | 进口 |
2 | 纯水超纯水一体机 | 1 | 反渗透纯化过程带有弃水回流设计。 | 16 | 国产 |
3 | 快速蛋白层析系统 | 1 | 输液泵:压力范围:0–27MPa (4000psi) | 45 | 国产 |
4 | 医用超低温储存箱 | 1 | 室温:;宽气候带设计,适合10~30℃环境使用。 | 16.8 | 国产 |
5 | 高分辨液质联用系统 | 1 | 用途:用于小分子检测,脂质组学,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生物标志物筛选及以及代谢流分析。 | 480 | 进口 |
| 合计 | 5 | | 667.8 | |
包1的核心产品为品目5高分辨液质联用系统。
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7.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所投产品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4) 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投标。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且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所投进口产品所属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函,同时相关厂家失去其所授权的进口产品的投标资格(厂家包括其在国内的独资公司。接受厂家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转授权,但需提供上述代理关系的证明。);
(5)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获取方式及售价:
(1) 时间期限:从2025年6月28日至2025年7月4日每天 (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不进行现场出售标书。
(3)获取方式及售价:请潜在投标人登录中仪公司招投标采购平台******/,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标书款并获取招标文件(标书费用:500.00元人民币/包)。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标书费用支付成功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有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86-10-******。(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另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
9.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7月21日14:00(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请出席开标仪式的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9号理工科技大厦20层2006会议室。
10.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仪公司招投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11、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2)本项目单一产品采购包投标产品相同品牌和非单一产品采购包核心产品相同品牌的投标处理方法遵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31条执行。
3)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
(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
(3)本项目采购标的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详见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中“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要求。
12. 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13.本招标公告的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4.采购人名称:******学院医学实验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老师 010-64089571
1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通用时代中心B座19层
项目联系人:孙伟、欧阳雨辰
电 话:******/6145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