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药进口分销物流综合基地项目(一、二期)物流工艺设备(第二批)一标段(第二次)答疑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答疑补遗公布如下:
提问一、1.公司有限高被执行,金融牌照过期,有限高被执行,这样的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是否符合监管要求?比如****。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原文为:“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金融牌照过期,有限高被执行”的情况,根据2017年6月21日国务院颁发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第三十条规定,其融资担保函的有效性应该是由金融监督机构认定。
提问二、1.公司有限高被执行,金融牌照过期,有限高被执行,这样的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是否符合监管要求?比如****。
答:详见提问一相关答复。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答疑补遗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补遗为准。本答疑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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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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