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大学龙山校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已由 ******委员会 以 冀发改投资〔2025〕68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学校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占比100% ,招标人为 ******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学校现有冲沟南侧规划位置******中学生宿舍包括7#南楼、北楼和8#北楼均为地上六层,设备用房地上一层,中水站地下一层、地上一层,钢筋混凝土剪力墙和框架结构。主要内容为学生宿舍******大学龙山校区院内规划位置。
2.2招标范围: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承包人应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4160万元。 2.3计划工期:541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外网设计、深化设计等全部设计成果);施工工期:511日历天。 2.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规定和发包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并争创省优质工程;设备材料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及设计需要。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2022年7月1日以来,已完成过至少有一项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①若投标人为独立投标,需满足下列业绩之一: 1)该业绩为独立投标(同时承担设计和施工任务),须提供至少有一项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需同时提供一个以联合体设计方参与的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一个以联合体施工方参与的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需同时满足下列业绩: 1)联合体设计方需须提供至少有一项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该业绩中承担设计任务; 2)联合体施工方需提供至少有一项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该业绩中承担施工任务。 注: 1.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联合体设计方)是指:自2022年7月1日以来,已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7000m2(含)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不包括住宅);时间以施工图审查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查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2.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施工方)是指:自2022年7月1日以来,已完成过单项工程总承包合同建筑面积在27000m2(含)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不包括住宅);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并在本次项目开标前取得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作为证明材料。
3.1.2 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4(1)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预留预算总额的40%(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所占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面向小微企业的,不低于中小企业预留金额的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投标人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无需分包。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6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但不能与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同时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0拟派项目经理业绩:2022年7月1日以来,已完成过至少有一项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是指:自2022年7月1日以来,已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7000m2(含)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不包括住宅);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并在本次项目开标前取得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项目。 工程总承包类业绩或施工总承包类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作为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17 23:59:59 至 2025-08-22 23:59:59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9-08 08: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学校园 上发布。
监督部门名称: ******服务中心
电话: 0311-******
电子邮箱: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大学龙山校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0 | 无 |
招标人: ******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二环东路17号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镇石柏大街众和广场1单元901 |
邮编: 050000 | 邮编: 050000 |
联系人: 王老师 | 联系人: 石峰、李楠 |
电话: 0311-****** | 电话: 0311-******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 网址: / |
******银行: / | ******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